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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宽象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量:182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

大赛重庆市选拔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人力社保局、教委、总工会、团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人力社保、教育、工会、共青团部门,有关院校、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培育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人函〔2023〕223号)有关要求,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决定于2023年9—10月共同举办2023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赛。

二、赛项设置

大赛设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汽车芯片开发应用)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工业互联网安全)、虚拟现实产品设计师(5G+虚拟现实开发应用)三个赛项。

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在2022年“巴渝工匠”杯重庆市数字技术技能大赛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赛项决赛选手中择优推荐参加国赛,不另行举办选拔赛。

三、竞赛内容

各赛项原则上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20%,实践操作占80%,依据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命题,具体要求见各赛项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各赛项执委会另行通知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中旬前,采取分地点分赛项选拔的方式进行。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汽车芯片开发应用)赛项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举办选拔赛(10月21—22日);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工业互联网安全)赛项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举办选拔赛(10月9—10日);虚拟现实产品设计师(5G+虚拟现实开发应用)赛项在重庆工程职业学院举办选拔赛(10月20—22日)。

五、竞赛组织方式

(一)竞赛分组。

各赛项设置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其中,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汽车芯片开发应用)、虚拟现实产品设计师(5G+虚拟现实开发应用)赛项为双人团体赛,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工业互联网安全)赛项为三人团体赛。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6周岁以上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企业在职人员,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以及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以学生身份参赛的,应为重庆各类院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以职工身份参赛的一般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对未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原则上应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五年以上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参赛选手不得在同一赛事中同时参加多个赛项的比赛,以职工身份参赛选手不得担任同一赛事中同一项目的学生参赛选手指导教师。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赛”“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参赛选手以单位组织报名参赛,每个组别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30队,同一单位选派选手原则上不得超过2队(报名详情见赛项实施方案)。

六、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励。

按照竞赛项目区分组别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另按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决赛参赛选手数量的30%设置优胜奖,统一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身份为学生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对其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有关规定的赛项,参赛选手决赛成绩合格,可按规定获得与命题等级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决赛双人团体赛前3队(三人团体赛前2队)且成绩合格的获奖选手,在命题层级基础上,可晋升高一等级。

依据选拔赛最终成绩,各赛项分别择优推荐4队选手(职工组、学生组各2队)参加第二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决赛。

(二)单位奖励。

根据各参赛区县(自治县)、有关单位组织工作、获奖情况及实际贡献,分别评选优秀组织奖、特别贡献奖等。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竞赛组织工作,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选拔出优秀选手代表我市参赛。

(二)请各赛项承办单位,科学制定竞赛期间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确保赛事活动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三)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选手食宿自理。涉及报名等事项咨询,请与各赛项联系人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