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咨询
微信咨询
QQ咨询

动态资讯

最新鲜的新闻资讯,精彩活动实时掌握

公司联系方式

重庆宽象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13896151615

邮箱 :kuanxiangkeji@kuanx.cn

公司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3幢12-17

扫一扫

资讯抢先了解

重庆市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宽象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2-08-12

浏览量:88

  各镇人民政府、各社会化服务组织、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2〕104号)精神,我委认真研究并制定了《大渡口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立即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于2022年8月19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电子件及纸质件(一式七份)报联系人处。

  重庆市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大渡口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2〕104号)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服务小农户为重点,按照引导、推动、扶持、规范、服务的思路,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了大渡口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服务组织申报条件

  (一)大渡口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并从事社会化服务的供销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协会、民营研究所。

  (二)申报单位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具有规范的管理水平、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物质装备等,具有一定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基本办公设施,以及开展服务所需的场地和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设施设备。

  (三)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到行政执法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不存在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能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严禁外包服务。

  二 、服务对象申报条件

  大渡口区内种植水稻、玉米、豆类、薯类等粮食,油菜等油料作物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户(集中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由村、社汇总申报),小农户服务面积(或补助资金)占比应高于60%。

  三、服务区域及面积

  大渡口区农村区域,社会化服务总面积4000亩。

  四、服务项目补助环节和补助标准


利用撂荒地种植粮油作物社会化服务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支持环节

市场指导价格

补助比例

补助标准

清表、翻耕

950元/亩

9%

85.5元/亩

改土(施肥200公斤/亩)

200元/亩

40%

80元/亩





种植粮油作物社会化服务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支持环节

市场指导价格

补助比例

补助标准

耕整地

140元/亩

40%

56元/亩

插秧

170元/亩

40%

68元/亩

机防(二次,含药品、保险)

100元/亩

40%

40元/亩

机收

130元/亩

40%

52元/亩

增施有机肥(200公斤/亩)

200元/亩

40%

80元/亩

  服务对象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1-2个作业服务环节。服务小农户补助标准不超过130元/亩,服务规模经营主体补助标准不超过85元/亩,超过部分由服务对象自筹。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公示指南

  区农业农村委印发项目申报通知和项目申报指南,在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7个工作日。

  (二)自愿申报

  申报管理工作按照公开申报、竞争立项、专家评审、区政府审定、项目公示、上报备案、下达任务等程序依次开展,请各镇组织所辖区域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自愿申报。

  (三)审核申报材料

  各镇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在服务对象申报表上签字盖章。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各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连带责任。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

  (四)评审

  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的项目按照评审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在农业项目专家库分别邀请人员组成专家组,采取资料评审和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申报项目评审工作。

  (五)评审结果公示

  区政府审定后,通过评审的项目在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服务组织、拟服务对象(验收以实际服务情况为准)及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接受监督。

  六、材料报送

  (一)提交材料

  1. 申报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七份)。经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诚信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诚信声明),以及其他符合资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服务组织基本情况介绍(一式七份)。基本情况介绍应包括:服务组织注册成立时间、服务组织规模、管理服务能力、技术力量、物质装备、已开展的社会化服务情况(包括服务地点、服务产业、作业面积、服务项目、服务效果等内容,附3-5张效果图片)、群众评价、服务价格等内容。

  (3)大渡口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一式七份)、实施方案(一式七份、)。

  2.申报服务对象提交材料

  大渡口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对象申报表(一式七份,详见附件2)。

  (二)报送截止时间

  2022年 8月19日。

  (三)报送形式

  申报资料纸质件报送区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发展指导中心周美君(1511办公室)处,一式七份。所有材料电子档需同时上报。

  七、项目管理

  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模式。

  (一)实施服务

  服务组织严格按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要求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产业、服务区域、服务环节、服务内容、服务作业量、服务技术标准等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开展社会化服务。

  (二)档案规范管理

  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服务前准备、服务中收集、服务后归档”的原则做好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实施前制定建档实施细则,项目中注意收集好项目各种图片(前、中、后)、宣传信息、每一次服务确认单等过程资料,项目完成后对各种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努力做到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及时封存,做到不漏项、不缺失、不混杂。

  (三)自查初验

  作业完成后,各服务组织应与服务对象按服务合同完成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及时报送到服务区域所在镇。各镇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社会化服务实施完成情况进行镇级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镇级验收合格后,申请区级验收。

  (四)区级验收

  区农业农村委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抽查核实服务作业量等方式进行区级复核验收。

  (五)资金兑付

  区级验收合格后,由服务组织提供相关项目完整资料和实施内容相关的发票,拨付资金。

  (六)其他事项

  项目审批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服务内容,严禁擅自更改服务对象、服务地点和服务内容等。